市精神文明办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一)领导班子
李怀际 市委宣传部第一副部长、主任
王建新 副主任
(二)主要职责
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负责全市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规划、部署、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城乡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思想道德教育活动的规划、实施;负责省、市文明单位建设条例和军警民共建共育工作若干规定的贯彻实施,指导各区(县)开展文明城市、村镇、社区、单位、行业、窗口和军警民共建共育等创建活动,做好全市文明单位(村)及共建共育先进单位的考核、命名、管理及向省推荐工作,负责省级文明单位(村)、文明城市建设先进区(县)、乡(镇)及军警民共建共育先进单位的考核、推荐和平时管理工作;总结宣传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先进典型。
(三) 内设机构
基层指导科
指导全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联系电话:0464-82630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