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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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务副书记 张兴业 |
一、领导班子
张建伟 市委秘书长、书记
张兴业 常务副书记
王淑英 副书记
王振东 纪工委书记
刘忠辰 工会主席
孙艳芳 副调研员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七发(1989)8号文件精神,市直机关工委作为市委的派出机构,对市直机关党的工作实施领导,其主要职能是: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决定、决议。提出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指导基层党组织搞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2、负责审批各部门机关党委、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直属党委、党总支和支部书记、副书记及领导成员。
3、指导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抓好党员领导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及时向市委反映部、委、办、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有关情况。
4、做好党员管理教育工作,实施对发展党员工作,处理有关党籍问题,按有关规定审议和审批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5、实施对纪工委的领导,抓好党的统战工作。
6、实施群团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独立负责地开展适合各自特点的活动。
7、做好其它应由工委承办的工作。
三、内设机构
1、组织部
负责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坚持党的组织制度,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负责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改选换届工作和办理书记及委员的任免手续。管理党的组织生活,做好党员管理和教育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负责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查、考核、谈话,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办理审批手续工作。负责党费管理、党内统计和工委干部人事工作。
2、宣传部
负责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负责指导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进行形势和任务教育;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做好宣传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普法、国防教育工作;负责理论学习的研究、辅导,培训理论骨干和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市直机关的统战工作。
3、办公室
负责综合和反映市直机关党的工作及贯彻市委重要、重大方针政策情况;负责综合工委各部门意见,起草市直机关工委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总结;负责文秘、资料、档案公务、接待、保卫和保密工作;搞好机关的财务、车辆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对外联系和机关内部协调工作。
4、团工委
指导市直机关团的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团的建设和青年工作的研究、指导、服务;审批市直机关团委直属团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的职务任免;了解和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做好团员和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适合机关青年特点的各项活动;落实工委、团市委部署的各项工作。
联系电话:0464—826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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